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培養研究專項(以下簡稱研究生專項)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目的
研究生專項面向教育強國建設重大部署、重點任務和綜合改革實踐需要,重點資助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要理論、政策與實踐問題研究,為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決策支撐。
二、選題指南
申報研究生專項,須從指南中選題,按照指南意圖開展研究。如確有需要,可對指南意圖進行適當微調,但不得大幅壓縮或改變研究內容。自擬選題不予受理。每個選題原則上只確立1個立項項目。
三、資助額度
專項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分別為:重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35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四、申報條件
項目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有關管理規定。
2.專項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屬單位,省級以上研究機構、黨校(行政學院)等機構的研究人員申報。
3.重點和一般項目申請人均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4.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以上統稱國家和教育部級基金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同年度申請上述國家和教育部級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同年度申請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的成員不得申請專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生專項,須在《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研究生專項。
五、申報要求
1.專項申報不限額。各申請單位要著力提高申報質量,寧缺毋濫。
2.專項研究年限為1-3年,不得延期。1年期的一般項目,要求至少1篇決策咨詢報告被《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要報》刊發、或被專項合作單位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專項合作單位及以上黨政機關的內刊刊發;1年以上的一般項目,除上述要求外,同時至少發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論文。重點項目的成果要求須高于一般項目,成果形式、數量和級別與資助金額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請人應按照《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和《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資金管理辦法》(詳見網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4.申報人須嚴格按照《申請書》和《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責成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5.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申報時承諾的預期研究成果為項目結項時必須達到的要件,不得擅自變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通訊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
六、工作安排
本次研究生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管理平臺”(https://202.205.185.227/,以下簡稱平臺)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1.申報時間安排
申報系統于2025年4月28日開放。在此期間申請人可登錄平臺,填寫并導出《申請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全文掃描在一個文檔中,跟PDF版本的《活頁》一起提交到平臺上。《申請書》《活頁》和《申報數據匯總表》均無需寄送紙質版。
2.審核時間安排
學校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29-88382127
科研處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