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黨建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質量黨建研究促進全省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 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省社科聯”)、中共陜西省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根據《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管理辦法》 和《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合作設立2025年度“陜西省機關黨建課題”研究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指南
(一)理論課題
擬設立2個項目,每個項目確定2-3個課題組,須由社科領域工作者擔任課題組負責人,鼓勵聯合機關專兼職黨務干部共同開展研究。
1.深刻理解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黨建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2.黨內政治文化建設的歷史經驗和現實啟示研究。
(二)實務課題
擬設立5個項目,每個項目確定2-3個課題組,須由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擔任課題組負責人,鼓勵聯合社科領域工作者共同開展研究。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9”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質量黨建促進高質量發展研究;
2.健全主體明確、要求清晰的機關黨建責任體系研究;
3.運用延安時期加強年輕干部教育管理的歷史經驗破解現實問題研究;
4.推動機關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研究;
5.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研究。
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項目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不可自擬題目。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由省社科聯、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組織實施,項目申報須通過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
(一)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2.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未結項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
3.各申報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
(二)申報方式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兩份)、《論證活頁》(一式五份)及匯總表,各項目管理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電子版《申報書》(WORD文件格式)、《論證活頁》(WORD文件格式)及匯總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報送。
三、項目立項及資助經費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 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立項課題。
本項目每項資助1萬元,資助經費由省社科聯在立項后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結項評定為優秀的,每項再追加經費1萬元。
四、項目結項
(一)本項目研究周期自立項文件發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31日,項目結項需書面提交不少于1萬字的項目研究報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電子版同時報送。
(二)省社科聯、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聯、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在公開發表時應注明“2025年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及項目編號等信息。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省委直屬機關工委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研究質量。
(三)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四)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數量將被予以限制。
(五)請各申報院(系)及有關單位排序推薦(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并統一于2025年4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及電子版報送至科研處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29)88382127
校社科聯 科研處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