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陜西省科技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征集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指南建議》的有關通知,現將通知內容全文轉發,請各院系組織相關老師積極填報:
一、項目定位
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旨在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國的優勢科研力量,圍繞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關鍵科學問題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促進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創新,推動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項目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形式予以資助,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260萬元/項,資助期限4年。
二、重點領域
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項目指南建議的實施內容,應圍繞陜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重大需求,注重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結合《陜西省“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面向我省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關鍵核心和變革性技術發展中的科學問題,重點圍繞生物與農業、環境與生態、能源與化工、新材料與先進制造、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等領域進行征集。
三、指南建議要求
(一)科學性。指南建議研究方向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避免選取陳舊或重復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復。
(二)規范性。應當使用規范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簡明扼要、高度凝練。每條指南建議內容文字表述原則上三到五句話(150字以內)。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原則上主要涉及一個科學部,明確到一級學科代碼(2位數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鏈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5/
(三)包容性。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現明顯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關團隊開展研究,確保一定的競爭性。
(四)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我省的需求、優勢和區域特色,面向全國有較強競爭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議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風險,遵循科研倫理準則,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內容。
(六)科學問題屬性。指南建議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分為“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兩類),確定其所屬類別。
四、征集要求
(一)指南建議推薦單位應是陜西省內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注冊的依托單位,并在2022、2023和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有過獲批立項。各單位應積極履行推薦主體責任,結合自身優勢科研領域,認真組織論證,確保指南建議質量。
(二)指南建議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有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至少2項面上項目或1項面上項目以上類型基金項目的經歷。
(三)鼓勵在陜依托單位與具有較強研究實力和較好研究條件的省內外科研力量聯合提出指南建議。
(四)支持科技界和產業界共同圍繞陜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凝練科學問題,提出指南建議。
(五)本次指南征集采取“限項推薦”方式進行。
1.每個推薦單位原則上報送指南建議不超過3項,有以下情況可增項:2024年度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不含地區科學基金)每超過50項可增加報送1項指南建議;建有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或陜西實驗室的推薦單位,每個實驗室可增加報送1項。每個推薦單位推薦上限為10項。
2.每位指南建議人僅可提交1項指南建議。每條指南建議要同時提出2位具備對應指南項目申報資質的擬牽頭項目申報人。
3.“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鼓勵推薦單位與我省龍頭企業開展創新合作,圍繞陜西省經濟社會發展亟待解決的關鍵技術和重大科學問題,共同凝練指南建議。此類指南建議,需由合作企業填寫技術需求調查表(附件2),提出我省重點產業發展中急需解決的關鍵共性技術難題。指南建議人填寫指南建議表(附件3),應對照合作企業技術需求提出解決技術瓶頸背后的核心科學問題。
4.“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指南建議需同時提交技術需求調查表(附件2)和指南建議表(附件3),只提交其中一項視為無效建議。“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指南建議可不填寫技術需求調查表。
五、征集時間及方式
請各院系于2025年3月25日前,將本單位《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技術需求調查表》(附件2)、《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指南建議表》(附件3)、《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陜西)指南建議匯總表》(附件4)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科研處。
聯系人:陳景輝 吳育平
電 話:88382398
科研處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