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機關、教輔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園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營造良好學習育人環境,現就加強校園摩托車管理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登記車輛信息
1.嚴查相關手續。各單位安排專人登記所屬員工及第三方人員摩托車相關手續,手續不全者,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將摩托車駛離學校。必查項目如下:
(1)摩托車駕駛證
(2)摩托車行駛證
(3)摩托車交強險
(4)摩托車號牌
2.加強安全教育。各單位需將本單位摩托車相關信息報保衛處備案,并對車輛所有人和騎行人加強安全教育和監督管理;已備案車主不可將車輛隨意借給他人駕駛,杜絕將車輛借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各單位與車輛所有人簽訂《西安石油大學機動車校園安全行駛承諾書》。
二、對校園摩托車的管理
按照“控增量、去存量”的原則,學校從即日起限制辦理摩托車校園通行證。如因特殊原因須新增備案摩托車,須經所屬單位、學生工作處審批同意,最后在保衛處進行備案。
限期清理未備案摩托車。自2024年11月11日起,未備案摩托車禁止出入鄠邑校區校園。
三、加強校園交通環境治理
1.摩托車嚴禁駛入教學區。學校在鄠邑校區教學區劃定禁行、禁停區域,摩托車禁止駛入禁行、禁停區域。
2.嚴肅處理摩托車違規現象。校內駕駛摩托車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一旦發現超速現象,將依法依規進行紀律處理,第一次給予警告并記錄在案,第二次直接清理出校園,不得再進入校區;校內駕駛摩托車必須佩戴頭盔,第一次給予警告并記錄在案,第二次直接清理出校園,不得再進入校區。
3.依法處置未懸掛號牌摩托車。自2024年11月11日起,未懸掛號牌摩托車禁止在校園內行駛,各單位須配合保衛處將車輛清退出校園。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學機動車校園安全行駛承諾書》
學生工作處 保衛處 教務處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