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選派辦法,現擬在全校遴選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候選人3名,選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期限:選派類別為青年骨干教師出國訪問學者,期限為3-12個月。
2.選派要求:結合本院(系)平臺建設、重點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從學科發展的長遠規劃出發,確定推薦人選。
3.留學單位:留學人員主要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4.資助內容: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共同承擔,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二、申請條件
1.按《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指南》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執行。
2.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基礎學科專業可適當放寬)且在校工作滿三年。在校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3.申請時需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及導師簡介。國外導師的研究領域與申請人出國研修內容一致。導師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并在該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研究成果。
4.語言合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
5.申請人須以在研的科研項目為依托申請出國研修,需主持校級及以上或參加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其出國研修計劃應與在研項目或課題緊密結合,且外方邀請信注明的在外研修專業方向與承擔項目研究工作一致。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或學校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五年;準聘制新進青年博士教師首輪目標考核期內的博士;助推計劃考核不合格后未滿三年的新進博士教師。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6日前,申請人填寫相關材料,并提交所在院系。
2.9月10日前,各院系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并公示,將個人申請材料(紙質版簽署推薦意見)報送人事處師資科。
3.9月17日前,學校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并公示
4.9月17-25日前,被推薦人進行網上報名。
5.10月8日前,學校將被推薦人申請材料提交國家留學基金。
四、派出管理
1.錄取結果將于11月底前公布,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2.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3.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簽訂出國留學協議書等派出手續;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校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每3個月向學校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合作者鑒定。
五、其他事項
1.網上報名系統。
2.紙質版申報材料見《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
3.了解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更多詳細內容見2024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
聯系人:嚴老師 聯系電話:88382286
人事處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