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與認定的通知》(陜教師辦[2017]9號)有關規定,現就我校2017年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與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和范圍
符合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尚未辦理教師資格證的我校在職專任教學人員。
二、申報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學歷學位條件:取得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
3、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具有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
(1)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暨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其中從事漢語語言教學和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話教師和語音教師應達到一級乙等以上水平);
(3)申請人2016—2017學年度教學計劃或證明材料原件;
(4)申請者需參加由專家審查委員會或其委托的專業審查組按照《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進行的教師專業技能考試并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史、無精神病史。通過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并填寫《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申請人員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除申請表外,統一使用A4紙型,復印件可正反復印):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紙型正反印制);
(2)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交驗原件);
(3)《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4)《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交驗原件);
(6)2016—2017學年教學計劃或證明材料原件;
(7)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準備同底板電子照片備用);
(8)身份證復印件(正反)。
2、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教師發展中心培訓科)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后學校將上報教育廳參加教師專業技能考試。學校將參加教師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和學歷、學位證書、崗前培訓考試合格證書、申請人2016—2017學年教學計劃或證明材料原件等,報省教育廳集中審查。教育廳統一安排專業技能考試,測試標準按照陜西省《陜西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賦分表》執行。
四、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
1、5月15日至5月19日,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將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報培訓科審核。
2、我校教師專業技能考試地點為陜西師范大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其它未盡事宜,請及時與教師發展中心培訓科聯系。
聯系電話:88382308。
附件:
教師資格材料2017.rar
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