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2019年陜西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度陜西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陜教技辦〔2018〕13號)和《陜西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陜教規范〔2017〕4號)的規定,現將2019年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范圍及要求
(一)科學技術獎推薦類別: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類,技術開發、技術發明、技術推廣類,軟科學類,科普類共四類。
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類:重點推薦具有原始創新、對科技發展具有促進作用的科學理論成果。其相關論文、論著發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研究成果被相關評價、引用、轉載或采用等證明。每項推薦成果的代表作不超過15篇。
技術開發、技術發明、技術推廣類:重點推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行業技術進步及企業產品開發有積極推動作用的應用技術成果。推薦成果實際應用必須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技術研究總結報告、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專利證書以及評價證明、成果應用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
軟科學類:重點推薦對推動科技發展、教育改革、科技促進經濟增長與社會進步起著重要指導作用,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并被相關部門、企業所采用的軟科學研究成果。推薦成果必須實際采納應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調查、咨詢報告及應用單位出具的采納證明等相關資料。
科普類:重點推薦原創性和科學性突出,出版質量、發行數量和普及程度高,社會效益顯著,普及面和范圍在國內同類科普作品中處于領先水平,對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和人才培養起到了直接或者間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項目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稱,作品應為2017年10月10日前公開發表的十年之內的作品,推薦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發行數量、再版次數的證明,以及相關評價證明和傳播引用情況證明。
(二)被推薦成果完成人的資格:凡陜西高等學校的教師和科技人員獨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均可推薦本獎勵,成果完成人員必須是對項目研究有創造性貢獻的實際參加者,僅從事輔助工作的管理人員不得作為主要完成人。推薦材料中須注明每位參加人員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貢獻,并由每位完成人員親筆簽名認可。每項被推薦成果的完成人不超過11人。
(三)被推薦的成果,凡涉及各級政府資助完成的項目,必須提交計劃下達部門同意結題、驗收的證明。
(四)實行推薦前公示制度。向省教育廳推薦前,推薦項目須在推薦單位、項目完成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含項目名稱、完成單位、完成人、項目簡介、主要知識產權目錄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已經妥善解決的項目方可推薦。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陜西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評審。
(六)推薦書附件中提供的應用證明,應支持主件相關欄目填寫的數據。應用證明應為加蓋法人單位紅章的原件。有經濟效益的“應用證明”應經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加蓋財務專用章。
(七)涉及國防軍工等國家安全的涉密項目不予受理。
(八)下列項目暫不列入科普作品項目的獎勵范圍:
1.科普論文;
2.科普報紙和期刊;
3.以外國語言文字撰寫的科普作品;
4.國民學歷教育的教材、實用技術的培訓教材;
5.科幻類作品;
6.科普翻譯類作品。
二、推薦程序及時間
本年度推薦工作通過“陜西教育科研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實行網上推薦。推薦項目的推薦號和密碼請向科技處綜合科索要。登錄系統后,請首先閱覽系統操作手冊。網絡推薦截至時間為2018年11月11日24:00。
1.請項目完成人在線填寫推薦材料,并于11月7日前將書面推薦材料(水印為“非正式申報材料”)1式1份(含附件,無需裝訂,形式審查用)報送科技處綜合科進行形式審查。
2.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請繼續在線修改、完善項目推薦材料,確認無誤后提交至學校審核,填寫推薦意見,提交省教育廳。
3.通過教育廳審核的項目,項目負責人通過系統打印書面推薦材料(均帶有水印“正式申報材料”)。
4.項目完成人、項目完成單位、推薦單位簽字蓋章后,請各項目申報第一完成人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將正式書面推薦書(含附件,其中一份原件)一式3份報送科技處綜合科(行政樓103室)。
三、推薦書填寫要求
(一)推薦書是陜西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重要依據,請認真填寫,重點突出推薦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字跡清晰,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如發現有不實,或偽造的,即取消參評資格。
(二)填寫推薦書時,請科學準確填寫推薦書中“成果類型”“專業評審組”“可接受等級”等影響評審的重要內容。“可接受等級”將作為授獎結果的重要參考,正式提交不可更改,請審慎填寫。
(三)推薦書包括電子版和書面版。電子版推薦書使用“陜西教育科研綜合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完成,書面推薦書由系統生成打印完成,電子版推薦書與書面推薦書應當一致(書面推薦書均帶有水印)。
(四)推薦書附件是支持、證明主件相關內容的支撐材料,應根據項目主件內容相應整理。書面推薦書附件中提供原件的部分(如應用證明等),可以在系統打印后蓋章完成,也可以用原件替換系統打印出的相對應部分。推薦書附件合計不超過60頁。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推薦書主件、附件一并裝訂,不需另加封皮。科普類項目還需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2套。
其它未盡事宜請與科技處綜合科聯系。
聯系人:袁坤
聯系電話:029—88382399
科技處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