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國家留學基金委“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申請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派范圍及申請條件
1.選派學科范圍及人員基本要求
根據《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西部項目”重點選派能源、地質、材料、機械、化工、電子信息、計算機、數學、物理、經管、外語、漢語國際教育等學科專業領域人員、重點實驗室學科帶頭人,國家或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人員,重大工程、重大專項的參與人,有一定的國際交流合作經驗,有對外聯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項目研究人員赴國外高水平大學訪問進修或合作科研。
2.語言要求
申請人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要求,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留學8個月(含)以上,或連續工作12個月(含)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身份留學3個月(含)以上;
(3)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業證書;
(4)參加雅思、托福、德語、法語等水平考試,成績達到標準。
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標準者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被錄取后,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相應外語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者。
3. 年齡要求
高級研究學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訪問學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 留學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 3-6個月
訪問學者: 3-12個月
博士后: 6-24個月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單位推薦人員申請表》(見附件),于3月7日前交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學校將根據教育廳下撥名額組織評選并對候選人進行公示;
3.學校確定推薦人選后,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通知其進行網上申報并報送紙質材料。
4. 推薦人選于2019年4月1日至15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進行網上申報。
注:網上申報時,須提供外方正式邀請信(邀請訪問時間不得早于公布錄取結果時間,不得晚于留學資格到期時間,即應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間)。
三、項目經費說明
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按1:1比例共同承擔。
聯系人:朱坤琳 電話:88382260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單位重點推薦人員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