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文化藝術和旅游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遴選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與支持方式
(一)支持內容
支持“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相關信息化技術在文化和旅游領域的創新應用發展;支持對文化和旅游資源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開發及應用;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服務在文化和旅游領域的全面賦能。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項目補助的方式,原則上補助資金不超過25萬元。
二、申報單位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鼓勵產學研用單位組成聯合體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8周歲。
(三)申報項目應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預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具有明顯的促進和帶動作用。
(四)同一項目不得向多部門申報,或向其他來源渠道財政資金重復申報。
(五)申報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礎。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實施周期
申報項目實施周期為1-2年。
(二)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人填寫《文化藝術和旅游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經學校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同意后,報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可直接申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不接受其他任何未經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推薦的項目材料。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通知,按填報要求于4月25日前將《文化藝術和旅游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A3雙面印制,一式4份,含電子版)報送科技處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杜永峰 張瑩
電 話:029-88382127
附件:《文化藝術和旅游研究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申報書》.doc
科技處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