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發布)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行確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2020年1月起暫停扣除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請您及時完成確認或采集,以避免影響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享受。
您可通過訪問APP渠道【首頁】-【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或WEB渠道【專項附加扣除】-【可填報】-【快捷填報】功能進行確認或重新采集。若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或已完成確認,請忽略此消息。
詳細信息可參閱:https://mp.weixin.qq.com/s/nBOLIUO2sGhvq-1IUlk2iA
特此提醒。
財務處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