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各級政府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要求,結合學校科研工作實際,對疫情防控期間的科研工作安排做出如下通知:
一、嚴格管控科研聚集性活動
1.所有科研實驗室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
2.嚴禁組織召開現場學術會議。已通知召開的會議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網絡等方式組織會議。不建議教師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
3.加強線上交流和遠程協作,全面暫停野外取樣、測試化驗、現場實驗、現場考察等差旅性工作以及可能發生人員聚集的科研行為,主要開展文獻調研、理論分析、模擬計算等能夠居家的信息化技術手段或通訊手段完成的科研工作。
4.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因科研工作確需進入學校的,校內聯系責任人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由科技處報保衛處審批,并按相關流程執行。
二、科研項目申報與結題有序開展
1.近期開始的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與結題,按照學校主頁及科技處發布的相關通知執行。
2.其他科研項目、獎勵、知識產權、平臺等申報工作按照申報受理單位的申報工作進度要求進行;審核工作主要依托申報受理單位的信息服務系統進行;申報受理單位無信息服務系統的,則依托學校“西安石油大學科研管理系統”進行。
3.充分利用現代化通訊手段與科研合作單位和人員進行積極交流、溝通和匯報。對合同即將到期且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主動與科研合作單位聯系并協商延期結題等相關事宜。
4.后續科研項目的申報信息將通過學校主頁、科技處主頁、科研管理群等渠道發布,確保通知到各個院(系)和每位教師。
三、疫情防控期間,科技處原則上不開展現場辦公,如特殊情況需要現場辦公的,預約時間,在確保預防措施的情況下,辦理業務工作。
四、針對疫情防控,各院(系)及實驗室要按照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加強交流溝通與宣傳教育,細化防控措施,組織制定科研活動應急工作預案及相關要求,并認真落實。
五、科技處將根據國家疫情防控形勢與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對本通知內容進行適時修訂。
六、咨詢工作可以通過電話、微信、OA、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系方式見科技處網站,科技處工作人員值班安排見附件。
科技處
2020年2月8日
附件.pdf